真人权威星空入口

口岸公司: 大连  |  上海  |  青岛  |  天津  |  沈阳  |  宁波  |  深圳  |  广州  |  厦门  |  福州  |  巴西  |          中文站  |   English


2016年7月11日  星期一

忠进新闻优势运价工具百科忠进会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纪先生
手机:13941153570
座机:0411-82837764
邮箱:jiyongwei.dlc@chequhome.cn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
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
1606室

忠进新闻
您现在的位置: 真人权威星空入口 > 公司动态 > 忠进新闻
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(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)
作者: 发布于:2023/07/11 11:02:00 点击量:523

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(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)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检验模式

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“审单验证+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”模式,根据进口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设定检验作业环节(地点)和比例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时,应在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如实填报货物属性、检验检疫名称、危险类别、包装类别、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(UN编号)、危险货物包装标记(包装UN标记)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,并按照申报货物项分别上传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(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)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。

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后,应及时通过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查询检查通知。

本公告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。

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

2023年4月7日

公告下载链接:




上一篇: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30号(关于防止利比亚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) 

下一篇: 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(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)

辽ICP备10203314号-2         电话:0411-82837711    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1606室